离婚小孩10岁判给女方,男方判每月支付500抚养费,请问女方有权向男方另要学费吗?以后能起诉要学费吗?
匿名用户 2012-05-12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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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院判决的抚养费应包括生活费、教育费等日常费用;如因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原来判决的数额不足裁笼以支付孩子成长的花费,可以起诉要求增加。 纵横法律网-北京隆平律师事务所-袁丽萍金险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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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抚养费和监护权可以变更,
你好 首先你要明确你的措辞“抚养费” 应该是抚育费 如是的话 则不可以另要求 因为抚育费是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的总称 如是抚养费=生活费的话 则可以要求 毕竟男方是孩子的法定间妇人具有 教育 抚养 保护的义务 我是学法的 谢谢
有权,拒不给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