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住在萧山农村,有两个儿子,小儿子做了上门女婿,我们二老分给两个儿子一人一套房子,现在大儿子要

重新审批在村里另外的地方造房,请问,小儿子的房子要拆除吗?(小儿子户口已不在本村,且分给小儿子的房屋的房产证上仍是我叔叔的名字)
匿名用户    2013-03-2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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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子的房子是不拆的 叔叔把房子给了小儿子,需要及时补办过户手续,这样房产证过户到小儿子名下,就是可以独立一户一房了,过户可以走买卖或赠予程序,分别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要符合一户一地,也就是说一个家庭户,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 所以大儿子已经有的情况下,是申请不到宅基地的(如果纺怨也没过户给大儿子,是可以申请到的),要申请新灿究地,需要把旧的地归还给村集体 而小儿子,虽然户口不在村里,当时地上的房产是尺布瓣小儿子的,根据地随房走的要求,该土地可以继续由小儿子使用 所以 小儿子的地是不用拆除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铎半青_vy7q   2013-03-22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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