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的二人结婚可户口仍在各自的故乡,小孩的户口是不是一定要落男方?

我是湖北人,老公是四川的,我们的结婚证是在湖北登记的,但他的户口没有迁移过来,却一直都住在湖北,现在小孩的户口落哪方好?是不是一定要落四川?国家是不是有什么条件限制? 我希望小孩在湖北读书,如果户口不是湖北学校是否会拒收? 请各位高手详解一下,具体一点,简单明白最好.
匿名用户    2007-10-1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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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父随母都可以,户口申报的手续有: 1、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2、小孩子医院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比如福州市还要小孩子出生的计划生虏敢育证(准生证),另外,还要另一方当地派出所的小孩未落户炼竞证明,即在父亲这边落户的话,需要女方当地派出所的小孩未落户证明。沃吊眠 如果希望小孩在湖北念书的话,就最好把小孩的户口落户到湖北,现在的小孩念书都是按着户籍地划片的,否则要交昂贵的赞助费,小孩子以后毕业考试升学等都不方便。

匿名用户   2007-10-10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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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孩子的户口随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落户都可以的,你的意思是落在你的户口上,肯定也是可以的,现在户口政策是随父随母自愿,你拿着小孩的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双方的结婚证和你的户口本,去你户口所在派出所就可以办理小孩的入户手续了,很简单的

仵文耀_G2Pw    2007-10-11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