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户口迁移手续
合肥户口迁移手续有哪些
?
要准备哪些材料
?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公民迁移,
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
只作住址
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
相关的证明:
1.
结婚迁移户口
(
夫妻户口不同省
)
①
.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
“已婚”
,
并
且开具“户籍证明”
。
②
.
持男方户口簿
,
男女身份证
,
结婚证
,
女方户籍证明
,
男方村
(
居
)
委会证明
,
到男
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
报县公安局审批
, (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
③
.
审批后
,
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④
.
持男方户口簿
,
女方户口迁移证
,
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
⑤
.
女方落户后
,
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2.
分
(
购
)
、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
3.
回国
(
入境
)
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
(
回乡证
)
或有关
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
(
收缴
)
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
户口的证明
;
4.
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
5.
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
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
6.
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
7.
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
(
招收
)
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
8.
公务员、
职工调动、
辞退等户口迁移,
持调动、
辞退证明及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
9.
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
10.
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
11.
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
(
退
)
休证
;
12.
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
(
聘
)
书及
工龄、年龄证明
;
13.
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
还须持迁入地县、
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
14.
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
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
《户口迁移证》
、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