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计划生育政策 二胎

我与前妻离婚,有一女孩抚养权归女方,我现在的妻子有一女孩,我是独生子,我现在的妻子姐妹俩个,我准备在岳父家落户,我们都是农业户口,请问向我们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再生育孩子? 急盼回复!!!谢谢!
匿名用户    2009-10-23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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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搞清楚,你现在妻子的孩子劳眨归谁抚养,如果归她前夫抚养的话,无论你们是不是农业户口,现家庭无子女的都昌坊可以在女方户籍地申请办理2胎生育证,如果抚养权归你现在的妻子,佳宝径那么也无论你是不是独生子女或者是不是农业户口,都不能生育第二个子女了。

匿名用户   2009-10-23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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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很准确,可《条例》中还有一条,如果双方都是农业户口且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可以省二胎》所以,你还是咨询一下县计生办为好。

止琳怡_bI1O    2009-11-06 15:14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根据上述条款,如果你后来的妻子所带的孩子随你们,就不符合再生育的规定。

秋白玉    2009-10-23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