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18岁的男孩,今年出门务工,有一个女孩加了我qq,之后我们就恋爱了,在不知道她未满十四岁的

我是一个18岁的男孩,今年出门务工,有一个女孩加了我qq,之后我们就恋爱了,在不知道她未满十四岁的时候我们发生了关系,有一次她和一个小女孩离家出走说在我哪里住两天,我又不好拒绝,第二天她母亲就告我强奸,说她未满十四岁,我们发生关系也是自愿的,现在我是取保期间,请问还会被收监吗?
匿名用户    2016-01-05 17:47    

推荐回答

不满14周岁 不管是否自愿 都属于强奸。 这个 你认倒霉吧。 如果那个女孩说原意,并且从耻阶电表面上看起来不像不满14岁的 可能会判的轻一之筛些。 甚至不判。 但这个事情,只要对实概方坚持,总会走开庭程序的。

安诗兰_wadj   2016-01-05 17:49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