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内请假不能上班,合同到期,单位是否有权利解除合同?

在哺乳期内(09年7月小孩满1岁),我因身体不好从怀孕开始就不能上班,先一直请病假,单位发放50%工资。小孩出世后产假期间单位按100%发放,产假结束后我不能上班单位停发了工资。现合同到期,单位未与我续签合同,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是否能争取补偿金?期盼您的宝贵意见!
匿名用户    2009-02-19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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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中单位不能解除祸最基合同,哺乳期可以解除合同,但哺乳期单位如同意请假,则应支付80%的工资。 补偿金为:08年后工作满一年,补偿金为1月 代兵乡通知金:单典涌位没提前一月通知,支付一月工资。

匿名用户   2009-02-20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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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匿名用户    2009-02-20 14:55

有 ;能

匿名用户    2009-02-20 09:19

有啊怎么没有呢

匿名用户    2009-02-19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