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下律师,一个小孩出车祸死亡…责任的问题

我家火车站开店,门口有放电视,经常等天暗的时候放电影来招揽生意,我们有提供凳子免费坐,凳子放在电视旁,自取。电视外面有一个平台,在与平台之间隔着一条马路。今天有一家子的旅客来我家店铺吃饭,吃完坐在外面看电视,他们有个三岁的小孩穿过马路,来取电视机旁的凳子,他父亲坐在平台上看电视,突然一辆面包车从马路开了过来,把小孩给撞死了。你说我家店有责任吗?
匿名用户    2012-07-28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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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店主不需要承担责任 1、唯一和店主有关的,就是凳子和电视; 2、凳子是免费的,电视也是免费的,凳子和电视并没有让店主和旅客发生直接的民事关系(并没有提示说吃饭可以拿凳子,可揭侨以看电视,所以这香暖今个不是必须的); 3、锅北小孩才3岁,是无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应该负主要责任,面包车负次要责任!

匿名用户   2012-07-28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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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最多一点点,要看当地规章对于你们这种招揽行为怎么定性,不过赔偿可能性也不大 司机属于违规行驶还是正常行驶?

匿名用户    2012-07-28 21:17

一般来说没责任,属于交通事故,当然,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小部分责任的。

微生涵亮    2012-07-28 21:13

违反市政条例,承担补充责任、

匿名用户    2012-07-28 21:10

你家有一定的责任,电视摆在店外来招揽生意是不妥当的,还有把凳子放外面让人自取,由此产生事故的,所以你要付一定程度的次要责任(1成吧)。 司机和父母都要承担责任的,司机主要责任(7成吧),父母次要(2成吧)。

寇子平_v5rp    2012-07-28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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