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下律师,一个小孩出车祸死亡…责任的问题
匿名用户 2012-07-28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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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店主不需要承担责任 1、唯一和店主有关的,就是凳子和电视; 2、凳子是免费的,电视也是免费的,凳子和电视并没有让店主和旅客发生直接的民事关系(并没有提示说吃饭可以拿凳子,可揭侨以看电视,所以这香暖今个不是必须的); 3、锅北小孩才3岁,是无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应该负主要责任,面包车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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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一点点,要看当地规章对于你们这种招揽行为怎么定性,不过赔偿可能性也不大 司机属于违规行驶还是正常行驶?
一般来说没责任,属于交通事故,当然,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小部分责任的。
违反市政条例,承担补充责任、
你家有一定的责任,电视摆在店外来招揽生意是不妥当的,还有把凳子放外面让人自取,由此产生事故的,所以你要付一定程度的次要责任(1成吧)。 司机和父母都要承担责任的,司机主要责任(7成吧),父母次要(2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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