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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 生育第一个子女实印暖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在生育前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旧愿局《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办理实行首接负责制。 第四十四条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掏稼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 生育子女后两个月内补办手续都可以,怀孕期间办证罚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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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赶早不赶晚,会少些麻烦。罚不罚钱,看你们当地计生办是不是严格执法。山东临沂计生办出了名的坏。
这个不是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