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资企业工作9年半,哺乳期被辞退如何维权

我在一家港资企业驻广州办事处工作了9年半,最初两年没有购买社保,接下来5年购买了社保但一直没有签合同,最后两年公司通过涉外服务公司签了两年期合同并购买社保,现在我在哺乳期被公司辞退,到劳动局申请仲裁被告知港资企业办事处不是法人不予受理。现在该怎么办?如果我告第三方公司那只有两年期合同对我之前工作的7年半的权利如何要求赔偿?如果我直接告香港总公司可行吗(因为总公司是在香港注册不知道广州的劳动局会不会管)
匿名用户    2014-11-13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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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首先我很同情梨件你的遭遇,但是沙截如你所说,最开始的2年无社保与社保没有利益关系,后5年的工作你与公司的劳务关系是不合法的,公司完全战泳瓦可以不负责,所以这7年没办法告,最后2年的公务合同是涉外公司,你可以阅读签的劳动合同一般的劳务 合同在哺乳期都是不允许辞退员工的,所以你只能起诉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

匿名用户   2014-11-13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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