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第一胎男孩近一年生了二胎女儿计划生育该如何处理 黑龙江省富裕县塔哈乡

匿名用户    2011-11-11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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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或者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经市(行署)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病残儿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 (五)特殊情况经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符合前款第(四)项规定要求再生育的,不受生降战脚育间隔的限制。   第十四条 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   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抗肆以悠恨及夫妻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的,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   夫妻双方均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的,依法生育二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第十五条 夫妻一方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患有不孕(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恢复生育能力的,可以生育一胎子女。   第十六条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生育二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再婚夫妻的一方因再婚再生育过子女的,不得再生育。你如果不是上属情况,就要被征收社会抚养费了。

匿名用户   2011-11-1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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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各省的计划生育政策都不尽相同,你可以黑龙江省级人口计生委政法处咨询,或在互联网上查询《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面有详细规定。

匿名用户    2011-11-22 16:41

随便生,天朝已经被少数民族统治了

匿名用户    2011-11-14 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