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分无耐:抚养权变更、未成年小孩房产是否相应处理、离婚协议中对抚养费的约定,是否相应变更

双方07年协议离婚,当时女方有外遇,男方为争夺抚养权放弃了存款和车子,女方在协议上表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作为抚养费一次性支付给男方(房产证上是男方、女方、孩子三人的名字)。 现男方再婚,女方外遇对象已与其分手,至今未婚。女方一直破坏男方家庭,包括上门吵闹,与现任妻子吵架、打架,想出种种理由问男方要钱等。 女方对于小孩一直采用怀柔政策,每周末探视期间,从不教功课,一直让小孩看电视,带她出去和各类男友约会,出入美容院等场所(女方是幼稚园老师,其姐是开美容院的),经常向小孩灌输父亲不好的思想。加之离婚前女方不工作,小孩由女方主要抚养,所以小孩和女方感情很好。 小孩由于以前家教不严,问题百出,不爱学习、不好好做功课、偷同学钱和家里东西、说谎。父亲多次教育无果,采用处罚手段无果,情急之下打了孩子,造成屁股、大腿有於青。考虑到打骂也不起作用的了,不如采取感化的办法,于是让小孩暑假最后两周和母亲渡过,开学再回来,希望她能冷静的想一想。 结果女方知情后,在未作任何了解的情况下,带小孩至派出所验伤,并去妇联、街道等地四处告状,并打算变更抚养权。 现小孩不愿意回家,称在家不快乐,并表示不愿意再跟随父亲,要求跟随母亲生活。 小孩已经年满10周岁了,想请哪位高手指点一下: 1、如果女方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有多少机率胜诉。 2、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退回协议上约定的“一次性支付的抚养费”(签订协议的时候,女方隐瞒了存款)。 3、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处分房产中小孩名下的份额,交由女方支配。 最后,奉劝各位离婚男女,一定要想清楚再离婚,如果一定要离,必须保护好自己,不要为了当下或为了孩子,作出对自己不利的决定,万一不幸你碰到的是个不要脸的人,那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苦了孩子还苦了自己。
匿名用户    2010-08-29 23:55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如果对方起,你会输。而且作为抚养费的房产应该相应转移。

匿名用户    2010-08-30 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