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与男方3年前协议离婚,小孩判给我,男方不给小孩护养费 我有权利不让男方看小孩吗?(我想没有)

匿名用户    2014-11-17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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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主张对方支付抚养费,等您一般无权主张对方不能探望孩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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恽涵蕾_7gew    2014-11-17 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