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2岁男子与16岁女孩恋爱且发生性关系,后来因性格不合要分手,女孩要告我强奸,这算强奸嘛?
匿名用户 2015-05-28 16:08
推荐回答
不用怕,不算强奸!你们那是已经确定是恋人的索卜梨关系,所以构不成强奸!二点,那时候你们是你情我愿的事,你没有强迫她发生,所葛间以不是。强奸罪,是指违背劳索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所以,哥们咱不怕!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只问证据有没有,如果她又有你的精液....太复杂
算,女的未成年。呵呵,亲们~我拜托你们以后解决某些问题之前先动动你的脑子,学习一下基本的法律。
女孩未满十八岁,不是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你就是犯法了。你只能争取私下里私了了。 以后不要干这样的事情了。
恭喜你 坐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