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发《1997》10文件破产后没有按照此文件安置职工

我们是一家国营企业,2001年,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7条,第38条,和国发1997,10号文件,裁定破产,破产后,没有按照,此文件,安置,职工,一直生产延续至今,先要改制,让职工买断,关于,职工补偿金,因怎样计算,应该根据什么法律,法规,来计算。
匿名用户    2013-09-17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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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首先要解决职工安置问题。你所属的欺锅孟室法规与文件对惠崭笼职工安置的程序、办法、安置费计算都规定的非常清楚,按照规定办。

匿名用户   2013-09-18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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