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原告于农历2008年12月26日结婚的,婚后一年内我生下一女,做月子期间原告打我并抢走我身上所有的东西

(其中包含我的身份证)、钱包、项链和戒指,还让我滚出他家并要跟我离婚,满月后他当着我爸妈和他爸妈的面也说要离婚,我因为身无分文就离开他家外出打工,年前回到娘家,他跟他舅舅去我家接我,我跟他一起回去了。可正月16我们发生争执,他再次打我了,把我打得晕倒过去,也不带我去医院治疗,我单独去治疗他也不让,第二天邻居劝说下才答应第三天带我去医院治疗,结果第三天还是我一个人问我哥借钱去的医院治疗,他却在当天离开家不知所踪(我以为他去了杭州,我到杭州找他才知道他不知所踪)。现在时隔三年,他去法院起诉离婚,要我抚养女儿并说我结婚前买的项链和戒指也是他的(这三年来我每年回家过年都给女儿买衣服,可他不让我给女儿)。我没有收到法院任何传票,只是接到过法院的电话,本来我跟法院的人说好10天后去处理这个事?(离婚我没有意见,但是要我给他钱,我绝对不同意,他打我都没有补偿我,为什么我还要给他钱,是他不要我要跟我离婚的),但是我现在不想去了,这样会有什么后果
匿名用户    2013-04-24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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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如果你说情况属实,你完全可以告你老公~这方面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你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错不在你~

匿名用户    2013-04-26 12:47

你明天就把你这个无耻的老公告了,让他赔你钱,所有的事情都颠倒过来吧,有什么呢?都到这个份上了,别怕死,找一帮子人把你老公家打散 就不敢这样了

匿名用户    2013-04-24 22:18

不知道你是什么心理,要我说,你贱的够可以了,你是受害者,你完全可以起诉你老公并要求赔偿,可是你居然混了个被告,呵呵,你的人生路全是坑呀,一定要坚强

匿名用户    2013-04-24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