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结束,回公司上班,老板说暂时没有合适的岗位,让回去等通知或者去找找别的工作 属于哺乳期辞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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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回去上班,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劣香了实们用,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公司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锈概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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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也算是间接辞退了哟,还是去相关部门咨询下吧,维护自己的权益!
产假工资是按你个人实际的足额工资算的,而不是你的基本工资更不是什么地区最低工资。 如果他不给你上班又不发工资当然算辞退啦! 你的赔偿金计算工式如下: 赔偿金=产假工资+哺乳期工资+经济补偿金 产假工资=足额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哺乳期工资=基本薪金*哺乳期天数(哺乳期直到宝宝一岁止,即365天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