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计划生育超生二胎交完罚款附合哪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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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今悟脑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对生育双方按以下标准各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第十九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的,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2。5倍的金额征收;是民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劳动者的,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纯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是城镇无业居民的,按不低于本市、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乡劣支配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是农村居民的,按不低于本乡、民族乡、镇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各加100%征收;生育第四个以上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 (二)不符合第二十条规定而提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生育年度起至法定年度止,每提前一年分别按1500元的金额征收。 (三)符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但未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证》而生育的,分别按500元欺乐的金额征收。 (四)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分别比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第二个子女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比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第3个子女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第3个以上子女的,以此类推。(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未办理《结婚证》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分别按1500元的金额征收。(六)除本条第(四)、(五)项外,其他因非婚姻关系生育子女的,按双方子女总数计算子女数,比照本条第(四)项标准征收。第四十七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而收养子女的,对收养人按以下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符合法定条件但未进行登记而收养的,按1000元的金额征收;(二)无子女但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2000元的金额征收;(三)有子女而收养的,按照子女数比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第四十八条对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而生育的或者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而收养子女的当事人,除按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行政处分;是其他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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