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我签订合同却未到劳动局备案,也未交保险,拖欠工资七个月,公司现在要辞退我能否得到补偿
匿名用户 2012-10-30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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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较社保及拖欠工资 2、按照下面的劳动法说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勒惑菜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抽豆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吉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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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要补发所有拖欠的工资 还要多给一个月工资 和未缴保险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