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撞倒6岁小孩导致骨折

2009年2月6日,我女儿在乡镇街道旁等车,四车道,两边还有人行道划分,我女儿站在人行道的白线上,面朝西站立,被一辆由东向西的摩托车撞到,当时车速50-60码左右,导致左小腿骨折,当时摩托车还冲出去十几米远,发现情况后,掉头,送小孩去医院,到医院才报警,导致没有现场勘查。在此事件中,作为受害者家长,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们的权利?
匿名用户    2009-03-0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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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人要紧!总不能等着交警处理清了,人再送医院处理! 治疗好是关键.

匿名用户   2009-03-06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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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我觉得不是一定要去打什么官司 双方都做下来协商一下 他也不是注意来撞你孩子 多少给他点惩罚 让他把医药费 付了 给孩子多少卖点运营品就算了 这样何乐而不为能?

匿名用户    2012-07-23 04:00

还是尽量双方协商解决.

匿名用户    2009-03-09 20:20

你是不是希望哪摩托车报警。保护现场, 等交警勘察完再送你女儿上医院?? 机动车撞了行人, 不管错与对,都要负大部分责任。先叫交警。 然后你先和开摩托车的协商赔偿。 如果钱谈不好, 就去告。 基本上告状费用 , 和骨折比起来, 不太核算。

匿名用户    2009-03-08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