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后上班,询问公司关于上班一小时哺乳假的情况,人事部说哺乳假只有5个

  我是商场销售员产假后上班,询问公司关于上班一小时哺乳假的情况,人事部说哺乳假只有5个月从我生宝宝后就开始算!就是说我上班哺乳一小时只有一个月,这合法吗?还是各个公司的规定都不一样,哺乳假是不是国家的硬性规定?我怎么才能维护我的权益呢? 还有我已经上班一个月了,如果现在离职,社保局的生育津贴还能下发吗?
寿弘盛_kqDj    2014-10-11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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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掏震不知道你在哪边,我是09年生的宝宝,那时候全国是有哺乳期1年的,从宝宝生来来那天算起,每天的中午有额外的一个小勒孟时哺乳时间,这个也要看路程,要是路程来回要1个小时的话,那么哺乳时间是有2个小时的,这其中包含 吃饭 的时间,我那时候我们统一是12点吃饭,我一般是1点30-2点之间到公司,现在离职, 生育津贴 有会发,但是不一定能到自己手中,你们公旧搁残司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节问问,千万不要离职,要是你们公司不合法,那么是可以给自己维权的

栾以晴_dstg   2014-10-11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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