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权在男方,离婚后孩子一直跟我生活6年了,男方没有拿出过抚养费也没来看过一次,,现在九周岁
匿名用户 2016-05-11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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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征查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径急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亲细菜动。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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