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写明离婚后小孩随母姓,后男方不愿去更改了,请问通过法律程序能更改
母婴用户558406165 2016-03-10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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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1)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②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本人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 ③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在校学生); ④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异的); ⑤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10周岁,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 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肿次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串瓦悟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卫立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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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难小孩多大,懂事他会恨你。这样不好吗,改名小孩去学校被同班笑死。可能有的下个学期还是同学。
离婚后,你自己拿户口本去公安局改就是,无需要他同意。
这个是可以更改的,因为离婚协议里有写孩子随母姓,你可以起诉你前夫
拿判决书到派出所直接改。 如果派出所不配合,到该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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