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好朋友,有两个小孩,和老公在广东东莞一直租房住,老公打工,她带小孩和家婆同住,经常搬租房,家

我有个好朋友,有两个小孩,和老公在广东东莞一直租房住,老公打工,她带小孩和家婆同住,经常搬租房,家婆对她也不好,家婆也去打工,晚上回来小孩也不帮看,他老公离租房有点远,有时只有周末才回来一次,她每天要哄小孩睡觉,都要十二点多才能冲凉,一两点才能睡觉,她好无奈想离婚,请问法院会受理吗?
匿名用户    2013-12-0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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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受理,但不一定会支持离婚请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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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12-03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