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有1000多元退休工资5个子女,与小儿同住,母亲要求其他子女付照顾老人的费用给小儿,合理吗?
匿名用户 2012-11-27 18:27
满意回答
不是付费给小儿,付费给母亲,母亲可以给小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用且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玻减。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哑相助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合理!未尽照顾义务,就应该要出钱! 不养老人还不想出点钱,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不说忘恩负义,至少也缺乏做人的良知吧。人都会有衰老的时候,如果他们能换位思考一下,我想也至于如此不负责任吧。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责任,任何有能力的子女都不例外,如果子女有经济能力,应该给予母亲赡养费,鉴于母亲已经有退休费,是可以少付一些,要互相商量,照顾老人是所有子女共同的责任,不是一个子女的责任,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老人故去后,可以不继承遗产或者少继承,
其余四个孩子要给母亲生活费非常合理,但关系错了,不是给小儿子,是给母亲,至于母亲怎么支配这些钱就随便她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你们协商吧,再说这几个字是看不出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