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完宝宝未过哺乳期公司要我自动离职,我应该怎么要求补偿???

我是2011年1月22日生的宝宝,生宝宝之前公司就跟我说,让我生产假期满后自动离职,可那个时候我还没过规定的哺乳期呢,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偿吗?如果可以应该样补偿,是按实际的月工资补偿还是按2010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补偿呢?请说的详细些,包括计算,我是2006年6月23日入职的,一直到现在,马上合同就要到期了,现在的工资是2500元。谢谢
匿名用户    2011-04-11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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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要赔偿还是要工作? 要赔偿先去签了自动离职协议 理由写因应生育后不能适应公司的工作要求 现应公司要求自愿离职 其他理由都不写 他要扣什么随便他扣 记得带人做证和录音 签完协议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 扣的钱全部拿回来 另外补发每年工龄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另外还要回去工作到哺乳期满 你可以在岗找工狼耀作 反正公司不敢再解聘了 要工作去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合同续到哺叹编医乳期满 再跟经理主管什局叨么的搞好关系争取再续签

贵秋春_QNNx   2011-04-1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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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没看清楚就说, 楼主的标题也有误导。 公司要你4个月产假+哺乳假满后再离职,你可以要求公司辞退你,否则你不走。但是公司要给N+1个月的薪水补偿,N是你在该公司的工龄。 你如果自动辞职,那就没钱拿了。 这本来就是一个头痛的问题,就看你脸皮厚不厚了。

匿名用户    2011-04-11 16:30

对于产期的员工公司是不能解除合同的,所以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贺嘉悦_x8I5    2011-04-11 16:02

如果没有人情可讲,只能去劳动部门请求。

匿名用户    2011-04-11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