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小孩去游泳,两个溺水死亡,谁的责任?谁负责?如何赔偿?

三名小孩去游泳,两个溺水死亡,一个十一岁,一个十二岁,发生事故的小河是靠村的内河,由于挖沙留下一个深潭(原先是种农作物的土地,地主将土地卖给挖沙老板了),旁边没有任何警示牌。谁的责任?谁负责?如何赔偿?
匿名用户    2009-08-27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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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责任苦竖悠在于挖沙的老板.你要查清楚挖沙老板到底有没有合法的资格在这里挖沙.他没有立警示牌.也没有把施工现场围护栏. 如果他没有合法手续在这里挖沙.村政府也有责任. 这个东西你不可能让人家全部赔给你.发生这样的事情然堡确实很伤心.但是需要理智.家司蛇长也是有责任的.理赔不会很多.

匿名用户   2009-08-29 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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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索赔估计难。此类事故责任的界定很模糊,民法没有相关的规定。

匿名用户    2009-08-28 06:34

家长负责。孩子的家长没有起到监护人的作用,所以家长负责。

匿名用户    2009-08-27 21:16

主要责任我觉得并不在于这个老板,赔偿的钱我想可能不会多! 两个孩子的家人不要把时间浪费到索赔上面! 家人没看好孩子的责任是最大的!!! 我不懂法 只是说说我的看法而已! 愿孩子一路走好!

匿名用户    2009-08-27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