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判决在公司破产后清偿的顺序

请问下, 1、因公司因公司拖欠四个月工资,我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立即支付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 2、因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赔偿,赔偿是按现在实收工资还是本地最低保底标准? 3、如果上面两个都由法院判决胜诉,公司由于账户被查封(还有1000多万),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支付? 4、若在执行过程中,公司破产,我的判决属于那个清偿顺序?劳动报酬还是普通债权? 麻烦专家问能回答?注:我在公司上班12年了,公司现在总评估资产13亿,负债14亿!
匿名用户    2015-09-22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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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应先走劳动争议仲裁,因为劳动争议仲叹捆裁是劳动争议案件前置程序,必要走的程序。 1、如果单位拖欠4个月工资没有支付,可狼泳唉以通过仲裁和法院主张拖欠的工资,但劳动关系的解除一般只要需要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提出即可。 2、因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履行通知的相关手续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解除劳动合同前沙露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实际应发工资额)。 3、如果请求在判决后,用人单位申请破产的,可以拿着生效的仲裁裁决或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参与破产清算。当然,如果在没启动法律救济程序前,单位已经申请破产,前面的工资、经济补偿等问题,可以直接参与公司破产程序处理,不需要再走仲裁和法院。 4、工资在一般债权中处于优先选项,属于破产债权中优先支付的。

匿名用户   2015-09-22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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