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被单位辞退,因提前休假被单位说是旷工,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我是2010年1月进单位的,同年7月份单位为我缴纳社保,2012年5月我怀孕,同年11月份开始休假,因为是小单位没有要求要请假条什么的,休假期间单位没有给工资但社保是继续缴纳的,2013年1月22日剖宫产,到7月份产假结束单位打来电话说不需要我去上班了,要我自己缴纳社保,当时考虑到社保给的生育津贴还没有给我就答应自己给单位钱帮我缴纳社保,9月份打来电话说公司要申请注销,要我办理退工,办好退工后再把生育津贴打到我卡上。办理退工时要求写上原因,写的标准原因是双方协商解决,由单位方提出(这是软件里面的标准原因)现在退工已办理结束。我现在能申请劳动仲裁吗,我能不能获得赔偿?上班时每个月给我工资1700.
匿名用户    2013-10-14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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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好,公司的做法很明显不合法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让公司赔钱。 依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入职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员工自己承担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 如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好评。

乐代蓝_CpUu    2013-10-14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