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在上幼儿园期间外出游玩时不慎跌倒导致面布受伤;有可能留下疤痕;幼儿园应负全 幼儿在上%
匿名用户 2008-04-21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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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室遮、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剪刺露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稼次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再说这起事件: 如果是说老师监护不当导致的,应该负责!如果孩子自己走着走着摔了其实这责任也可以归属到幼儿园上.可是如果这样不是就与幼儿园产生矛盾了,对孩子也不好.那么小的孩子疤痕只要不是需要缝的应该都可以恢复的吧.如果无大碍最好不要把事情闹的太大,如果幼儿园的态度好这事就过了.如果它们强词夺理,硬说与他们无关那可以考虑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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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责任问题...而是以外伤害...那么走保险比较好.... 也不要和幼儿园/老师有太过分要求....毕竟是以外...现在老师们比家长还怕出事....如果出个意外...老师一年就白干了...评优..奖金全没有....当然家长的利益也不能受损失...医药费肯定要报销拉...毕竟以后孩子还要放在幼儿...
就是因为这样的安全问题 现在的中小学老师都成了保安了 每学期都要签订安全责任状 老师不是想着怎样教育学生 而是看着学生别出事就万事大吉了 学校也是啊 取消了各种活动 生怕出现安全事故 只要出一起 学校的年终考核一定不合格 真服了这些教育主管部门 因噎废食 唉 也没办法 就像你现在的这件事情吧 怎么解...
小孩子在幼儿园里摔交是很正常的事,只要不影响到大局是没有关系的! 谁能保证一个小孩子不会摔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