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

我的儿子是四年级学生,上周五在学校上体育课时,老师让学生排队跑步。我的小孩排第二位,在跑步过程中,由于看到女孩子的队列跑得比较快,就想追上女孩子的队列,于是跑到了第一位,这时原来的第一位同学A落到了我儿子的后面,此时有同学叫我儿子不能跑太快,要回到自己的位置去跑,我儿子就慢了下来,而就在此时,A同学可能是由于速度太快就绊到了我儿子的腿,两个孩子同时摔倒,我儿子没有受伤,而A同学的手腕骨折了。现在学校要求我负担A同学的全部医药费。理由是:A同学是因我儿子受的伤。请问:我应该负责吗?负什么样的责任?学校在这件事情上又负什么样的责任?
匿名用户    2010-09-14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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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急坊学校有责任。 2、你儿子也有责任。 3、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4、A可能航战有意外保险。在保险不足,由你厘点劳和学校共同承担。以上供参考。

暴惜蕊_4QcH   2010-09-14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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