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您好!我是江西宜春的我2011年超生第二胎计划生育部门的人2013年要我缴纳罚款一万八千元但

是因我缴纳不起只缴纳一万元写了八千元欠条期限是2013,12,30因我至今未交计划生育部门要我现在交二万七,如果我把我小孩的户口上别的地方我可以把这个钱要回来吗
匿名用户    2014-06-0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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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您好,您可以到上级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拓跋和韵_ldbE    2014-06-10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