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08年1月份进入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工作,至今工作五年零八个月,签了三次合同,第一

回是和公司的控股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签的和同,签了4.5个月,第二回为了便于管理是和公司的欣舟劳务公司签的两年多一点,第三回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因为当时不懂,和公司签的是固定期限合同,签了三年,现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了应该怎么赔偿?谢谢
匿名用户    2013-09-01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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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应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匿名用户    2013-09-01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