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写下遗嘱将唯一房产给大儿子,没给小儿子留下遗产,但遗嘱中要求两个儿子共同照顾患有精神病的女儿

女儿是精神病人,结婚后离婚,生有一个儿子,归父亲抚养,现在父亲是她的监护人
匿名用户    2013-12-30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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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儿子有照顾女儿的义务,小儿子没有照顾女儿的义务,只是道德上的责任。 父母写下遗嘱将唯一房产给大儿子,遗嘱中要求两个儿子共同照顾患有精神病的女儿,对于大儿子在法律上说,属于附义务的遗嘱继承《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也就是说,大儿子接受继承的同时必须履行“照顾患有精神病的女儿”义务,而小儿子则不存在接受遗产并履行义务的问题,遗嘱对他没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只是完成父母遗愿的道德上的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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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腾骏    2013-12-30 0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