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未生育过女方育有1女,可否在生2胎?即相关户口问题,现男方母亲以不能再要小孩拒绝女方,急!

男方离异未生育(户口北京,36岁),女方(户口湖南,公务员,32岁)离异已育有一女孩,现由女方抚养,先现双方打算结婚。双方结婚后可否再生一个小孩?曾咨询过,双方结婚3年后女方小孩可申请办理随继父入京,请问如果后来要的小孩户口落在哪里?可否在双方结婚10年,女方年龄45岁以上申请夫妻投靠进京?后来生育的小孩可否享受随迁子女政策?
匿名用户    2008-04-02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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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好复杂

匿名用户    2008-04-04 12:00

先作亲子鉴定,再到计生委接受罚款才能办户口

瑞芙蓉_uRbz    2008-04-02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