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请问我宝宝现在三个月了,可我和我的丈夫感情不和,已经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了,结婚的时候两家

都办了酒,可是他家拿不出礼金钱,只拿了5000块给我买衣服的钱,然后所有的家具和电器都是我娘家买的,如果离了婚那些家具电器我能带走吗?还有宝宝他从来都不管,而他的性格人品有问题,暴躁,野蛮有暴力倾向,以前还是个混混,结了婚以后我才知道的,这样我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吗?但是我又担心离了婚他又来骚扰我们,我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4-06-27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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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关系成立。法律没有规定结婚要给彩礼钱,给不给是个人意愿。你娘家所买的家具和彩电,可以视为你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你可以主张全部归你个人所有。至于小孩,法律规定,这两周岁以下的,一般都判决归母亲抚养。如离婚后对方骚扰你的,你可以报警。

匿名用户    2014-06-27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