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我和我老公离婚了,小孩子会判给谁??

我是昆山人,我老公是外地的,一直住在我家,现在有5个月大的儿子.最近双方家长为小孩子的姓而吵架,事先结婚前在台面讲好生2个小孩,我不要他们家买房什么的,只是第一个孩子跟我们家姓,他爸当时说姓谁的姓无所谓,只要我们夫妻两感情好,可小孩子出生以来,都是在我家我妈一直照顾我跟小孩,现在他们家坚持要小孩跟他们姓.
匿名用户    2010-11-22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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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指战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据此可知兔趋劳,母亲对哺乳期内的子女抚养享有优先权。哺乳期的截止期限为婴糟荒儿满周岁时,你儿子未满1周岁,处于哺乳期内,因此,儿子应随你生活,由你直接抚养。

藏弘业_xwbM   2010-11-22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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