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在房屋拆迁的时候已经将房产证在未与其他人商议的情况下由小儿子代办并写成小儿子名字

请问老人死后其他人是否还能继承? (老人是同意新的房产证写小儿子名字的)
母婴用户257207001    2020-06-1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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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过户登记禁尺殊没有瑕疵的话,这个房产就是小儿子的个人财产。老人死助梅后,在可继承的遗产范围内,不应包括助崭上述房产。

匿名用户   2020-07-13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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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只要是老人就正常行为能力的,就可以自己做出决定,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无须和他人协商。

匿名用户    2020-10-18 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