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应支付补偿金”的问题

我于2010年2月6日与公司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于2013年1月15日接到公司HR电话,说将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过几天会发出书面通知给我。请问补偿金该如何计算?除了标准补偿金(3个月工资)外,还有其他的补偿金么?
匿名用户    2013-01-15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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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豆概不续签,按劳动合同指立法第四十四条(一)劳动合同终止,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兔药悟(工作三年)3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没有其他补偿了。

连成业_1VrY   2013-01-16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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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没有了,他们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你赔偿了,也许你可以查看下你和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还有没有其他赔偿,每间公司都不一定一样的,祝你好运

母婴用户210396952    2013-01-23 01:28

按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共支付三个月经济补偿金,没其他了

匿名用户    2013-01-17 17:12

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即三个月的工资,再无其他补偿或赔偿。顺祝吉祥于西宁

匿名用户    2013-01-15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