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女人带着儿子去跟别的男人有生了三个小孩,还没有离婚,她要不要负法律责

匿名用户    2015-05-28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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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洞化者与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构成重婚;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但人民法院根据实梅铜俗际情况,结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稳定程度等综合考虑,有时也会依法认定其构成重婚。 有配偶者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与他人结婚的;因配偶外出长期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又与他人结婚的;因被拐卖后再婚的;因强迫、包办婚姻或者婚后受虐待外逃而又与他人结婚的,在这些情况下,由于受客观条件所迫,且当事人主观恶性较小,不以重婚论处。 对重婚行为的界定也不能无限制扩张。不能将属于道德、伦理调整的婚外殖降情也纳入重婚的范围。因为只有那些以结婚为目的,或者在事实上形成了夫妻间人身关系的非法同居,才能在实质上称得上是一种婚姻行为。婚外情、通奸、一般的姘居,只能通过德治、党纪、政纪来解决,而不应上升为法律,更不能用刑法方法处理。 可能构成重婚罪。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追究。

匿名用户   2015-05-29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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