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陆起诉离婚,法院已判决离婚并取得小孩监护权 请问台湾法院是否会按大陆判决一样,把小孩监护权判给我

匿名用户    2015-05-23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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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09年陈江会签署的海峡两岸司法互助协议,你可以向台湾法院申请认可大陆法院的判决。 在台湾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有如下规定: 第74条 在大陆地区作成之民事确定裁判、民事仲裁判断,不违背台湾地区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者,得声请法院裁定认可。 你可以依亲小孩,在台湾居住。前提是你要在...台湾法院确定拿到小孩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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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梦露_DPvO    2015-05-23 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