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在学校被同学碰倒,摔断了手,学校要承担医疗费用吗?
匿名用户 2014-04-08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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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38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下)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39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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