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在学校被同学碰倒,摔断了手,学校要承担医疗费用吗?

我小孩在上体育课的时候,不小心被同学碰倒,摔断了手臂。过后班主任送我小孩到隔壁的医院到拍片。后来通知我们到医院后和另外那个家长一起送到苏州儿童医院骨科。学校都把事情置身事外,再后来直接就说学校不会赔偿医药费。
匿名用户    2014-04-08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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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38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下)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39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第40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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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安容_D7HG    2014-04-08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