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没有共同的孩子,觉得不幸福怎么办?

再婚后,没有共同的孩子,觉得不幸福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6-06-10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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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领养一个小孩, 一、被收养人条件: 《点挡收养法》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孟眨苦女。 二、收养人条件: 《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狼且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匿名用户   2016-06-10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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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赶快做试管婴儿吧!

瞿春柔_AOof    2016-06-10 12:45

匿名用户    2016-06-10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