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哺乳期公司要求从事利于婴儿哺乳要求的工作和上夜班的问题

律师您好,我是世茂影城的员工,正处于哺乳期。公司安排我在此期间从事不利于婴儿哺乳要求的工作和多次上夜班(到晚上10点左右)。这样我就不得不提出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章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谢谢!
匿名用户    2013-10-23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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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先提出异议,单位不改你可以单位违法解除

仵红英_orLl    2013-10-23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