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自己意外在幼儿园摔了一跤把脸割破,老师会有怎么样的后果?园长还是老师出赔偿费?
匿名用户 2014-05-11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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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司务某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肆卜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苦然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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