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里有没有规定没有登记可同居十年以上还是不能算合法夫妻所生小孩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2-03-2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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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非婚生子女,与父母双方的婚生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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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可同居十年以上”属于事实婚姻。合法婚姻与事实婚姻(非婚生育子女)在法律上一切平等。
根据《婚姻法》等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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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如果是1994年2月1前符合结婚条件开始同居的,按事实婚姻即合法夫妻对待;1994年2月1日后,是同居关系,所生小孩是非婚生子女,孩子不因同居关系权利受影响,享受婚生子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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