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起诉到法院离婚,女方是否有选择小孩的抚养权?财产如果争取?

匿名用户    2014-12-01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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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有选择小孩抚养的权利。理由:一是男方存在家庭暴力,不利于孩子成长;二是孩子在两岁以下原则上由女方抚养。 2、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可以少分财产。家庭暴力就属于存在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

戚家人    2014-12-04 00:48

对方有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小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争取,但是是否能争取得到要看法院的判决!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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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童彤_Cm3J    2014-12-01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