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判给了男方,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是初婚,小孩是合法的吗?能生吗?

问题前夫是外地的,三岁女孩的户口在女方这边,但是离婚判决是女孩判给了男方.现在她再结婚了,现在的老公是初婚,俩人已经在男方当地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俩人现在想要个小孩是合法的吗?能生吗?需要哪些资料?为什么到女方这边办不出准生证?
匿名用户    2013-02-2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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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A、再婚夫妻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2、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3、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B、夫妻双方都是农业人口,只有一个女孩的,可再生育第二个子女。... C、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女方年龄必须满28周岁。 办理需在社区或村委会开证明,拿上户口簿、身份证,去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办理。女方开不出看是不是符合以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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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夏波    2013-02-24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