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多,感情一直不是很好,一个月前她回娘家至今未回,对我们10个月大的小孩不闻不问我能提出离婚吗
匿名用户 2010-09-17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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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缠匪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耗化脂不在此限。”所以,这种情况下你是不能提出离婚的,当然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有可能究炼也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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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离婚不是你一个人面对 的问题.而是你的一个家的事.你有经过深思熟虑了吗? 或 是 要离婚的病因? 你可以对你一个家庭 进行衡量.我们都只在朋友的角度来看.毕竟最了解还是你自己.
先找原因吧
对孩子都不顾的女人还要干什么 当然可以提出离婚 我支持
既然感情不好,干嘛还要结婚?她会娘家一定是有原因啊!你没去找她嘛?如果你会去找她,会好好哄她,他会走吗?不要动不动就离婚,你们还有孩子不是吗?作为男人,要负责,知道吗?去找她,跟她好好谈谈吧!任何事总会有解决的办法的,你们也需要好好沟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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