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小孩八个月,我要与他分手该走什么程序?
满意回答
1、要不要走法律程序我一步步告诉你,该怎么办你也应该会从下面的回答中得到启发。 2、首先你们这种情况不用办理离婚手续,因为你们不是夫妻,所以更不可能某泳去法院起诉离婚,这是第一点。只需要把小孩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事宜处理好,一方离开现在的家就可以了。 3、小孩的话应该由你来抚养,因为小孩才8个月,由你抚养比较合适。如果男方要求抚养而你不同意,他们告上法院也是得不到支持的,因为未满2周岁的小孩一般不会交给男方抚养,除非女方有严重的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况。如果你不愿意抚养而男方愿意抚养的话双方协议由男方抚养法律也是允许的。 4、你们肆过开的店应该算是共同出资的吧,当初有没有协议?有协议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协议看你们怎么办了,男方是否还继续投资这个店?如果他不投资的话就把他该得的一份还给他,如果有债务的话,按他的出资比例让他承担,如果债务多于其应得部分的话可以让他倒帖钱出来。如果他还继续投资这个店的话那也没办法。如果是你不想做下去而他想,那就照刚才的做法做就可以了。如果大家都不愿意开店了,就关停,按出资比例分钱就行了。当然,你们两人坐下来商议该如何分配店里的财产,只要双方都同意,不按我上面所说的方式分也是合法的。我上述分法是产生纠纷时法律规定的分割财产方式,如果你们对此没纠纷当然也不必按照我说的来分配了,脑贵截只要大家满意就成。 5、一方不抚养小孩的,应支付抚养费用。给你一个法条作为参考: 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当然抚养费可以由你们自己协商,如果大家都对商量结果没意见的话不按上面的办也没问题。 6、开始反驳观点。“孙晓旻”说先提出分手对方就有经济补偿是毫无法律支持的说法,这是绝对没有的事情。“ztdaniao”说得也不对,不想要小孩的话,协商解决就可以了,不是必需上法院的,除非男方也不想要。在此情况下如果上法院解决,按照法律规定还是会判给女方,这跟协商解决有什么两样?不过如果在法官的调解下有一方松口就另当别论。“kkkaaa666”说不会得到公平的财产划分是错的。同居尽管与结婚不一样,但是同居还是会产生共同财产,不要以为只有结了婚才有共同财产,如果同居两方共同出资购买的物品,除了个人专用的以外,都是共同财产(专用的物品另一方出钱的可视为赠与),在分手时必须要进行分割的,所谓的不公平,只是因为同居时如果不是你付的钱,财产就不是共同财产这一点上吃亏而已,但是这在证明上对方也难以拿得出有力的证据。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协议或是证据证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同居期间所购买的财产是共同财产,按照当时两人的收入比例来分配。并不是说不公平。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你们现在要分手是不要走法律程序,法院也不会受理,因为你们根本就不是法律上的夫妻,更别指望法律给你们一个公平的财产分割了,还是你们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也要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孩子的归属,一方要给要的一方,双方都要,通过诉讼,基本是判给母亲,双方都不要,道德谴责加法律上...
如果你不想要孩子,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判给他,如果你想要孩子,可以通过法律让他付抚养费。至于你其他经济上的付出,可能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帮你要回了。
当初怎么就那么怀孕了呢,现在没结婚证,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啊
先协商,如果协商能成就不要走法律程序,如果因利益问题而无法达成一致,可进行民事诉讼!